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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,微信公众号“天津市应急管理局”发布了市防指关于调整市防洪Ⅰ级应急响应为部分区域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↓
大清河防汛抗洪工作前方指挥部、各工作组,市防指成员单位、各分部,水务集团,各区防指:
2023年8月14日16时,国家防总将针对我市的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。市气象部门预报,近期我市及上游地区出现流域性强降雨的可能性较小。市水务部门解除了永定河洪水红色预警,永定河方向来水已经归入主河槽,行洪过程平稳。大清河、东淀蓄滞洪区继续保持较高水位运行,其他河系水势平稳。按照《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,定于2023年8月15日12时,将市防洪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针对静海、西青等2个区的防洪Ⅱ级应急响应,其他区解除市防洪Ⅰ级应急响应。
鉴于我市仍处于防汛防洪关键期,请大清河防汛抗洪工作前方指挥部、各工作组,市防指成员单位、各分部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,加强会商研判和统筹指挥,严格按照预案方案,毫不松懈继续抓好大清河、子牙河、东淀蓄滞洪区等重点区域巡堤排险、堤防加固、农田排涝等防洪、排涝工作,确保洪水安全下泄入海。静海区、西青区要继续做好东淀蓄滞洪区转移安置群众生活保障工作。武清区、北辰区要科学评估、精心组织做好永定河泛区转移安置群众回迁、灾后重建等工作。其他各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持续保持预案、队伍、物资热备状态,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,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全市安全度汛。
2023年8月15日
来源:天津市应急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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